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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一版)

时间:2022-11-28 14:42:23 | 来源: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省委常委会议关于“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压实企业和工业园区(省产业园、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园区,以下简称工业园区)的主体责任,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织密织牢企业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的安全防线,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压实企业和工业园区主体责任

 1 .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成立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防控工作专班,“一企一策”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建立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细化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落实工业企业疫情防控网格化、信息化、班组化管理。

 2 .落实好工业园区管理机构主体责任,成立以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防控工作专班,“一园一策”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建立辖区内网格化管理小组,落实辖区内企业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

 3 .工业园区内的农贸市场、商超、餐饮、住宿、教育、医疗等场所,要按照相关行业管理要求实施场所分类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4 .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和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和必需生产生活物资的储备,确保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二、强化员工管理和健康监测

 5 .完善员工分类登记造册管理,对在职员工要做好工作部门/班组、居住场所的信息登记管理,要将第三方劳务派遣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人员视同在职员工纳入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鼓励运用粤省事 APP 企业团体码等数字化方式进行管理。

 6 .建立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建立健康台账,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须及时就医。

 7 .充分利用电子屏、展板、橱窗、内部邮件、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宣传疫情防控措施。

 8 .提倡工作人员尽量不要前往有疫情发生的地区,有外地返岗人员的,要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核查,省外返岗人员严格按照《省外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地区来粤返粤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指引(第四版)》执行,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

 9 .要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员工的生活、防疫和轮岗备岗保障,建立健全高效的保障机制。

 10 .所在县(市、区)发生本土疫情时,企业和工业园区要按照属地防控指挥办要求适时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核酸检测。

三、强化工作场所疫情防控和管理

 11 .对进入企业和工业园区的员工要进行体温检测,对社会面人员的出入严格执行“戴口罩、扫场所码、查行程卡、测温、登记”等管理措施,对入粤货车司机严格按照《入粤货车司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第二版)》执行。厂区和工业园区门口应设置临时观察点并配备必要的防疫处置条件,体温异常或者“黄码、红码”人员,应暂时安置到临时观察点进行隔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12 .加强企业和工业园区管理处办公场所、室内公共活动场所等的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每日开窗通风2~3次,每次20~30分钟。空调通风系统使用时,卫生质量、运行管理、卫生学评价和清洗消毒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13 .加强对办公场所、生产车间、会议场所及其他活动场所和物品的清洁消毒,适当增加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高频接触部位消毒频次。

 14 .加强密闭、半密闭空间防疫管理,做好餐位、工位、床位、活动轨迹等“四位管控”,建立以部门/科室/班组为最小工作单元的防疫单元(包括安保、清洁等工勤人员),倡导采用无纸化办公,减少人员之间的直接接触。

 15 .提倡采用视频、电话等线上会议,尽可能减少大型会议、培训以及人员聚集的活动,人员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四、强化公共区域疫情防控和管理

 16 .保持办公室、食堂、卫生间清洁卫生,按照WS/T698《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和单位卫生防护指南》附录B要求,强化环境清洁、消毒及通风,重点对厢式电梯、公共楼道、公共厕所、办公楼层、住宿楼层、食堂等公共区域与设施进行消毒。在办公室、食堂和卫生间等场所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做好炊具餐具消毒,取餐时保持一米间隔,鼓励采取分餐、错峰用餐,减少堂食和交流。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

 17 .改善员工宿舍或临时居所的居住环境和卫生设施。宜按照使用面积不低于4㎡/人的标准进行配置。

 18 .企业通勤车应加强通风消毒,员工上车前须完成“测温、验码”等措施。

 19 .设立医务室的企业要配备必要的药物和防护物资;未设立医务室的企业要与就近医疗机构建立联系,确保员工及时得到医疗服务。

 20 .加强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定期向地漏加水,每次加水350ml。

五、强化员工个人防护

 21 .对符合新冠病毒疫苗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条件的员工,及时督促落实“应接必接”,对新入职人员及时开展查漏补种。

 22 .员工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自我防护,及时进行手卫生。注意个人卫生,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或肘臂遮挡口鼻,将使用过的纸巾放入有盖的垃圾桶内,打喷嚏和咳嗽后应用洗手液(或肥皂)彻底清洗双手。

 23 .作业岗位工作人员结合自身的工作岗位性质、风险等级戴医用外科口罩、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戴一次性手套。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24 .员工外出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要尽量减少参加聚餐、聚会等活动,减少前往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场所。

六、强化涉疫风险区域及境外物资常态化疫情防控

 25 .安排相对固定人员负责涉疫风险区域及境外物资处理,督促作业员工正确佩戴口罩、手套、隔离衣,避免用手接触眼、鼻、口。

 26 .安排相对独立的区域设置固定场所,对涉疫风险区域及境外物资进行接收、装卸、贮存、拆封、消毒等,并加强对该固定场所的消毒工作。

 27 .建立涉疫风险区域及境外物资台账,明晰往来详细信息,做到可追溯。对作业场所设置摄像头,实现录像可查。

 28 .作业时选取科学消毒方式对货物、邮件进行消毒;对作业员工使用过的防护服、口罩、手套等物品,要严格按要求进行规范处置。

七、强化异常情况处置与报告

 29 .设立隔离观察区并配备有效防疫用品,当员工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应当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尽快按要求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30 .发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员工后,其工作岗位和宿舍人员应加强自我健康监测,排除风险前尽量减少接触他人,做好个人防护。

 31 .企业或工业园区内一旦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要迅速完成常态和应急机制转换,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并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办的指导下做好关键岗位和关键工序员工的生活、防疫和轮岗备岗工作。

八、强化应急处置演练

 32 .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本工作指引要求,结合行业和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制定并动态调整完善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做到“一企一策”“一园一策”,确保有效运转。

 33 .适时开展全员疫情防控应急演练,确保每个企业和工业园区管理人员和员工熟悉疫情防控应急各项流程和措施,规范进行应急处置。

 34 .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情况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建立与属地社区、卫生健康和疾控等部门的“点对点”信息报送机制并主动寻求其指导,提升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水平。

九、强化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统筹

 35 .要充分利用好“粤商通”APP(下载网址https://yst.gdzwfw.gov.cn/),及时接收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和信息,配合属地政府做好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依托市场主体诉求响应平台及时反映生产经营困难和问题。

 36 .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下,要用好用足《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广东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等纾困惠企政策,稳定保障企业生产经营。

国家和省有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的,从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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