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17 11:37:14 | 来源:
为进一步做好佛山市粤港跨境货物运输水路集中转运补贴资金申领、下拨等工作,根据《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粤港跨境货物运输集中转运工作方案>的通知》(佛防疫指办〔2021〕25号)和《佛山市粤港跨境货物运输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印发<佛山市粤港跨境货物水路集中转运补贴申请指引>的通知》精神,请佛山各区符合申报粤港跨境货物运输水路集中转运补贴条件的货主单位(作业点)开展申领水路转运补贴工作。
申报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货主单位(作业点)企业于6月30日前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并完成网上申报。
注册。具体注册、流程和使用方法参考网站首页右侧登录窗口下的“视频教程”和“使用手册”。对系统使用如有疑问,可于工作时间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757-83282211咨询。
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货主单位(作业点)企业直接登录“佛山扶持通”网站,点击“项目申报”→主管部门选择“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粤港跨境货物运输水路集中转运补贴资金”→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在“附件清单”栏目上传对应的附件,确定所有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
附件:补贴资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