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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印发《关于提振消费促进市场繁荣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0-05-08 16:36:47 | 来源: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提振消费促进市场繁荣的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广州市商务局反映。

 

  广州市商务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0年5月7日

  

关于提振消费促进市场繁荣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将疫情对全市经济发展影响降到最低,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活跃消费氛围

  (一)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组织开展覆盖零售、餐饮、住宿、家政、文化旅游等领域的“暖爱广州”年度行动,吸引全城商业综合体、餐饮集聚区、家政服务和文化旅游企业共同参与,推出消费优惠,提供暖心服务,实现暖市、暖企、暖场。举办“花开盛惠·快乐广购”促消费活动以及广州国际购物节、国际美食节等系列节庆活动。打造广州直播电商节,联动各大直播电商平台,集中流量支持“广货”直播销售,帮助商家做大网络零售额,激发民众网上消费热情,促进网络消费。(市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宣传引导消费。加强宣传造势,组织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开展我市促消费宣传报道,推出系列促消费专刊,广泛传播商家消费资讯,推广优质商品和服务,引导消费风尚。广泛利用新媒体搭建促消费宣传平台,通过影音、图片、文字等形式立体推送购物、餐饮、旅游等方面的信息,增强与消费者的互动,打造网红购物点、旅游点和打卡点。(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支持企业开展户外促销活动。放宽商贸企业利用广场等室外场地、红线范围内的停车场等进行户外促销活动的限制,明确户外活动审批要求及流程,优化经营性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临时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审批,简化申报流程,缩短审批时间,促进营造消费氛围。(各区政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消费领域信用机制。开展放心消费共建活动,将一批诚信经营、主动解决消费纠纷、消费者满意度高的优秀企业纳入放心消费共建单位,加强宣传,张贴政府部门统一制定的放心消费标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鼓励境内外游客放心消费。依法依规认定消费领域重点关注名单,充分发挥12315举报热线作用,大力开展消费投诉公示,促进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市场供给

  (五)提升商品和服务竞争力。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瞄准智能产品、重点服务消费等领域提升质量水平。在重点消费品、民生服务等领域开展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推进绿色制造,鼓励、支持企业开发绿色设计产品。深入推进出口食品企业“同线同标同质”,并逐步推广至日用消费品及工业产品。督促企业在同一生产线,按照相同的标准生产内销和出口产品。推进消费品标准与国际中高端消费品标准接轨,推动家用电器、儿童和婴幼儿用品、文教体育用品等行业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广州自主品牌建设。搭建都市消费工业“新品、名品、优品”发布平台,提升消费品有效供给能力和水平。树立一批在质量管理、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具有广泛示范性的全国和行业质量标杆,促进广州自主品牌和知名品牌数量不断增加。制定实施老字号商标宣传、保护、培育措施,积极推进“老字号一条街”、“非遗街区”等项目建设。分类引导老字号、非遗产品企业申请商标注册,规范商标使用。指导改制重组的老字号企业加强对老字号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借助广博会平台组织承办广州市品牌农产品博览会。(市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国资委、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进口消费品质。依托21世纪海上丝绸博览会等平台主动扩大进口,丰富进口品类,进一步增加市场优质商品供给。大力发展跨境电商,鼓励国际知名品牌在中国市场首发或同步上市新品,鼓励线上率先实现境内外商品同款同价。引导跨境电商企业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建设海外仓、物流园区、物流基地等,完善进口供应链。建设集展览、进口贸易、供应链管理、进口食品加工、物流仓储等功能于一体的全国首个食品集散中心,打造海外食品进入中国的桥头堡。对南沙自贸试验片区内进口的短货架期食品,按照海关总署要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优化鲜活农产品检验检疫流程,加快通关放行。(市商务局、贸促会,广州海关、黄埔海关,南沙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发展免税购物。进一步做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研究增设退税口岸,加强政策宣传,优化退税流程,扩大退税商店数量规模,探索研究开展小额“即买即退”试点,支持创建离境退税示范街区。加快发展白云国际机场、广州东站等口岸免税店,支持设立南沙邮轮母港口岸免税店。积极争取政策突破设立市内免税店,引导消费回流,释放免税消费潜力。(市商务局,财政局,广州海关,广州市税务局,南沙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创新消费模式

  (九)鼓励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举办专业市场与直播电商对接大会,发展“线上引流+实体批发+直播带货”新模式,推动100家以上的专业市场应用直播,创新营销新模式。支持重点商圈引入电商直播基地,引导商业综合体运营商开拓线上业务,打造线下场景体验展示与线上交易相结合的新消费模式。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与传统零售融合创新发展,支持实体零售商店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建设实体零售商店、O2O(线上线下)体验店。推动传统粤菜馆、老字号餐饮店等上线经营,探索网络直播与餐饮融合发展新模式,组织“网红探店”“商户吃播”等活动,打造“线上美食之都”。(市商务局负责)

  (十)打造“YOUNG城YEAH市”(羊城夜市)夜消费品牌。以琶醍、北京路、天河路商圈等为重点,打造一批具备岭南特色、影响力大的地标性夜间经济集聚区;策划举办系列夜间活动,打造一批夜间消费分类地图,一批夜间消费名店榜单、一批24小时无人连锁店。推动夜宵、夜购与夜游、夜娱、夜赏、夜跑、夜读等融合发展,丰富夜间消费业态。出台夜间消费扶持办法,优化夜间消费发展环境,鼓励夜间延时服务,开展夜间特定街区外摆试点。(各区政府,市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发展健康养老家政消费新模式。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创建一批国家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开展养老机构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实施养老机构管理规范。创新推进 “家政+养老”融合试点,推动家政养老融合发展。支持家政服务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做大做强。推进家政“安心服务证”项目,营造持证用证、查证验证及评价持证服务的良好行业氛围,推进我市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扶贫行动,劳务招聘对接活动中侧重向对口地区贫困劳动力提供家政服务企业就业岗位;深化劳务交流合作机制,建立劳务输出基地,引导家庭服务劳动力平稳有序转移就业,扩大家政服务供给。(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消费升级

  (十二)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对置换二手车的消费者,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新车的,每辆给予3000元奖励;购买安全高效且技术先进的低油耗汽油车、节油效果明显的非插电混合动力汽车的,每辆给予6000元补助。对于2000年7月1日以来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汽油车提前一年及以上报废,并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安全高效且技术先进的低油耗汽油车、节油效果明显的非插电混合动力汽车或纯电动高级车型的,按《广州市促进汽车生产消费若干措施》明确的标准给予补助。进一步落实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配建标准,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2020年3月至12月底,按照鼓励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原则,在使用环节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综合性补贴。简化二手车交易流程,便利二手车流通。支持家电经销商通过发放消费券、开展以旧换新补贴等方式促进绿色家电、智能家电消费。具体补贴政策以相关实施细则为准。(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交警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扩大时尚消费。提升广州国际时尚周影响力,促进广州时尚周与全球四大时装周的合作交流,把中国(广州)国际时装周打造成国内时装成衣、珠宝首饰、皮具箱包、化妆造型、家居装饰等新产品、新设计、新技术的顶级专业发布平台。推动专业市场提升高端时尚品牌占比,增加时尚发布和展示元素,加快培育本土时尚品牌。发展“首店经济”,鼓励品牌开设亚洲首店、全国首店、广州首店。支持举办大型全球新品首发活动,对开展新品发布活动给予场地、宣传等方面的支持。培育新品首发平台和服务机构,发展集时尚设计、展示、发布、购物、文化体验等为一体的时尚消费新模式。(市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开辟信息消费新空间。支持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5G和移动互联网、北斗卫星导航等新技术在服务业领域的创新应用,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壮大。加快5G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商用步伐,完成中心城区等重要区域的5G信号覆盖,促进5G相关产品消费。支持本地电商平台企业在穗扩大业务,推动各类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旗舰店建设,大力推广信息新技术新产品,培育智能家居等智能硬件产业新增长点。(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提升文化旅游市场消费活力。开展“广州人游广州”活动,推出一批文化旅游体验点、一批广州旅游网红打卡点、一批精品旅游线路,举办雕塑艺术乡村巡展,组织艺术院团进社区、进景区,加大文化惠民力度,开展“文化有约·精品巡演”和“文化进万家”活动,激发市民文化旅游消费意愿。增加高端文化旅游产品供给,引进世界著名巡游设计公司策划举办“广州世界嘉年华”大型巡游活动,推动非遗产品和文创产品进景区、进博物馆、进商场,打造广州文化产业交易会、广州艺术博览会、广州国际旅游展览会、中国(广州)国际纪录片节、中国(广州)国际演艺交易会等文化旅游节展品牌,壮大动漫网游、数字文博、电子竞技、在线旅游等新业态。开展“百趟列车进广州”活动,举办“广州文化旅游品牌国际传播季”,加大线上线下旅游推广力度,持续擦亮广州城市旅游品牌,大力吸引国内外游客来穗。(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

  (十六)发展全域旅游。充分发挥番禺作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引领作用,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推动从化、增城、越秀、天河、海珠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打造广州文化旅游新名片。(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番禺区、从化区、增城区、越秀区、天河区、海珠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消费载体

  (十七)促进商圈繁荣发展。积极培育天河路商圈、北京路商圈、上下九商圈等建设“国际消费城市示范区”,推进广州塔文商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鼓励建设“智慧商圈”“智慧街区”“智慧商店”,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商旅文体协同,促进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的普及应用。依托广州北京路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推动北京路步行街业态提升,用好业态提升资金扶持政策,支持引入知名品牌旗舰店或区域首店,以及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手工艺、文化创意等特色品牌店。进一步改善重点商圈交通环境,建成智慧停车引导系统。加快推进番禺万博商务区等新兴商圈发展,加大非中心城区的商业网点布局,推动番禺、增城、从化等区域建设一批购物中心,打造特色商业集聚区。(市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速批发市场转型升级。推动专业市场向高端服务型、总部型、展贸式、电商化、国际化和创业创新型等现代市场转型发展。鼓励专业批发市场批零结合等业态创新,融合发展体验式购物等新发展模式。推动专业批发市场完善提升零售、餐饮等综合性功能。支持品牌市场打造时尚产业公共空间,推动原创品牌营销,打造一批网红打卡市场和网红品牌,提升人气流量和场景体验。支持流花、站西、三元里等批发市场集聚的商圈举办服装节、皮具节、鞋业节等活动。支持专业市场品牌企业组团通过广交会等拓展销售。(市商务局负责)

  (十九)加强消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城市配送物流网络体系,开展城市配送节点的升级改造工作,推动整体物流配送网络建立。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鼓励农产品产地建设规模适度的冷链设施。(市商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壮大企业主体

  (二十)支持企业规模化发展。对我市销售额超百亿、零售额超十亿、住宿餐饮业营业额超一亿、游客接待量超千万的企业提供贴身服务,帮助企业壮大发展。为商贸和文化旅游企业提供政策、资金和金融支持;创建国家、省、市级文化旅游示范园区,发展超高清视频和动漫产业。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定点扶持重点文旅企业扩大消费市场。引进建设一批重大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培育龙头文化旅游企业。(市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财政局、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上述措施有效期自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有明确规定期限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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