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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局出台规范快递加盟的暂行规定

时间:2011-07-21 10:33:00 | 来源:

为进一步规范快递市场加盟行为,广东省邮政管理局7月12日出台了规范快递加盟的暂行规定,将于8月1日起施行。规定对快递市场加盟行为的前提条件、经营管理、服务质量、鼓励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规定提出,特许企业应加强对加盟企业服务质量的监测和管理,协调处理全网消费者举报、投诉和12305转办申诉等事务。特许企业应对加盟企业开办代收货款业务的条件进行严格把关,执行严格的代收货款操作流程和规范的资金流转程序,防止出现挪用代收货款、无故拖延还款的情况。
规定要求,特许企业与加盟企业均须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订立加盟合同。特许企业应当为加盟企业提供相配套的特许经营产品及服务,并为加盟企业从事经营活动提供一个相对稳定的经营环境。特许企业应加强对加盟企业的日常管理,做好全网的法规宣传和监督落实,指导和督促加盟企业完成统计报告、年度报告等工作。
规定强调,特许企业应按照统一的作业规范,对加盟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并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对违反快递服务标准的行为予以纠正。加盟企业应按照特许企业订立的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对外开展业务,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特许、加盟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他人快件,出现违法扣留他人快件行为的,特许企业应积极协调、妥善处理相关问题,促使被扣留快件恢复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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