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1-26 14:01:50 | 来源:广东省物流行业协会
据记者了解,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把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五省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八市列为低碳试点地区,试点地区将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做为十二五期间的重要工作。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也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大机遇。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的试点,是推动落实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的重要抓手。记者了解到,根据安排,试点地区将会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结合当地产业特色和发展战略,加快低碳技术创新,推进低碳技术研发、示范和产业化,积极运用低碳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低碳建筑、低碳交通,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