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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拉托出席“供应链服务企业分类与评价指标”征求意见研讨会

时间:2019-07-18 15:08:40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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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拉托联合创始人林泽权  右一)

“供应链服务企业分类与评价指标”征求意见研讨会于2019年7月17日上午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由“中物联”牵头,国内相关研究机构专家和知名供应链企业代表共三十多人应邀参加。深圳市普拉托科技有限公司受邀出席本次大会,公司联合创始人林泽权先生就托盘循环共享服务标准提出了相关建议并同与会嘉宾交换了意见。

《供应链服务企业分类与评价指标》是2019年1月经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立项的团体标准,该指标由“中物联”联合相关企业共同参与编写,是联合会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会议首先由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书成介绍《供应链服务企业分类与评价指标(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编制过程,以及前期会议及邮件征集到的意见。到场专家及企业代表对标准内容分别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就重要问题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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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会副会长蔡进  左二)


最后,联合会副会长蔡进对会议进行了总结。蔡进指出,研讨会形成了几个共识:

一、当前我们编制《供应链服务企业分类与评价指标》团体标准非常必要,非常迫切。近两年新诞生了很多供应链企业,而一些传统企业也正在通过供应链的基本能力和方法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企业转型升级要做到更加有序、更加规范,迫切需要有这样一个标准。

二、标准要规范。一是标准设计和编制流程要规范。联合会从去年8月份开始酝酿、10月份启动标准编制以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设计和编制流程要求,至今已是第六稿。更重要的是,标准的内涵一定要规范。

三、标准要有适应性。标准的内容不是越超前越好,而一定要有适应性。标准的适应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符合时代的要求,适应我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现状和现实。随着时代变化和我国供应链发展,再不断完善。二是要适应更多企业的实际情况,要征求最广泛的、各种行业、各种规模、各种业态的企业意见。

四、标准讨论过程非常聚焦。主要在三个方面:供应链服务企业的定义、供应链服务企业的类型、指标的量化。标准起草组应充分吸收这些意见,进一步将标准内容科学化、优化、细化,特别是要考虑怎样突出供应链的特色的指标,进行调整和完善。

受邀参加此次研讨的企业有: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京东物流集团、深圳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海尔家电产业集团、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云天化联合商务有限公司、武汉新港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跨境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山东顺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物润船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江海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越海全球供应链有限公司、江苏伊斯特威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国泰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无锡市不锈钢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市普拉托科技有限公司、航天长城贸易有限公司、招商路凯(中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甘肃中药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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