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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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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东省物流标准宣传月的通知

时间:2012-06-07 10:00:53 | 来源:广东省物流行业协会

各地市物流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相关物流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十二五"时期流通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十二五"规划》和《关于开展质量强省活动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做好2012-2013年物流标准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物流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全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抓住当期我省物流业发展的大好机遇,结合企业升级改造和转型发展以及协会正在开展的行业诚信活动,大力开展标准化的各项活动,要充分认识做好物流标准化工作对于提升企业发展层次、普及先进技术、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以标准化引领和带动企业发展,将标准化作为推动物流信息化、规范化、组织化和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工作,作为加强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
    二、大力推动标准化示范工作
    为切实发挥相关标准应有的规范和引导作用,协会与物流标委会牵头,在全省物流企业广泛开展物流标准化示范工作。以冷链物流、商贸物流、综合物流园区、城市配送、物流信息化、物流金融和物流物联网等领域为重点,围绕诚信自律、质量安全、节能环保、供应链管理、市场准入、经营管理、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等关键环节,在具备条件的重点企业开展标准化示范建设。积极推广国家、省标准化试点企业的经验,引导广大物流企业积极参与物流标准化示范建设,全面提高企业标准应用及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开展物流标准宣传月活动
    确定每年6月份为"广东物流标准化宣传月"。各单位要积极扩大物流标准的影响力和认知度,努力营造"订标准、学标准、用标准"的浓厚氛围。参照省物流标委会制定的年度标准宣传计划,将标准宣传同促进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协会网站、刊物、省物流标委会的简报、物流标准QQ群、企业网络、报纸和宣传栏开设专栏、组织相关标准宣贯会和标准考察学习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物流行业标准的宣传力度。
    四、积极开展标准化工作培训
    由协会和省物流标委会牵头,通过各种方式,冷链物流、商贸物流、综合物流园区、城市配送、物流信息化、物流金融和物流物联网等领域,大力组织开展标准化工作培训,针对各物流业态的特点和企业转型升级的需要,结合全省重点培育30家物流园区以及10家诚信物流园区建设,分别制定培训计划,积极组织编写面向企业的学习培训教材,通过普及培训,大力提升企业修制订标准的能力。
    五、加强标准制修订工作
    在省质监局的指导下,充分发挥省物流标委会的作用,引导和推动广大物流企业有针对性的参与物流标准化的制修订工作,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加快编制全省物流标准化体系的工作,同时积极推荐相关行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将推荐性标准上升为强制性标准。积极发挥省物流标委会委员的专业作用,要超前做好相关标准项目的储备,及时把物流行业急需的标准项目纳入制修订计划,切实提高标准立项的质量和水平。 。
    六、落实标准化工作保障

 

 

    1、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立标准化工作组织机构,设定主要领导负责企业标准化工作,确保落实标准制修订、标准宣传和培训等工作经费,保证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2、建立物流会员企业标准化联络员工作机制,会员单位在本企业管理部门选派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标准化联络员,负责与省物流标委会沟通联络工作。
    3、切实发挥省物流标委会的作用,配合行业各阶段的主要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形式的活动,及时增补和更换标委会委员,确保标委会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4、推动物流标准化人才的培养,结合目前物流标准化人才奇缺现状,通过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作用,积极开展物流标准化产学研建设及校企对接活动,大力加强物流标准化人才的培养工作。

 

 

联系人:梁玉霞,13688881168,020-86183358
传  真:020-86183789 
电  邮:GDWLXH@126.com
网  址:www.schousehunters.com


二0一二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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